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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本、专科学生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出国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因私出国(境)应不影响正常学习,因私出国(境)时间应安排在学校规定的假期。
二、因私出国(境)的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出国审批表》,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学生因私出国(境)期间,应自觉遵守我国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并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做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
四、因私出国(境)的学生应按期返校报道,逾期不归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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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事由
出国(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意见
教务处 意见
学生工作部(处)意见
注:此表1式3份,国际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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