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November 16, 2012    作者:    阅读:    字体:/ 大    小 /

为规范我校本、专科学生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出国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因私出国(境)应不影响正常学习,因私出国(境)时间应安排在学校规定的假期。

二、因私出国(境)的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出国审批表》,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学生因私出国(境)期间,应自觉遵守我国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并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做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

四、因私出国(境)的学生应按期返校报道,逾期不归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学生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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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事由

出国(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部(处)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1式3份,国际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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