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June 08, 2012    作者:    阅读:    字体:/ 大    小 /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的要求,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具体工作指导下,管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我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用途: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开支。

(三)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上一学年各学期诚信评价等级为3A;

4.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各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4 B(含4B)以上;

5.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奖励资助人数和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人数以学校当年分配给我院的名额为准,本年度为53人。

2.奖励资助标准为5000元/年•生。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要求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我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用途: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费开支。

(三)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上一学年各学期诚信评价等级为3A;

4.努力学习,积极上进;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资助人数和标准

1.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人数以学校当年分配给我院的名额为准,本年度为531人。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

三、分工安排及组织

按照《安排》的要求,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了年级、班级两级评选机构。第一、在各年级均成立“年级评选小组”,各评选小组由负责年级工作的辅导员任组长,各班评选小组组长为成员的评选体系。第二、班级评选小组由班委及贫困生代表组成。

四、评定程序

按照规定,管理学院评选的实施过程如下:

1、材料上交

所有已获得认定的贫困学生均可向班级评选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包括:A、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B、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C、学生所在班级上一学年全班同学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院需同时提供全班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国家助学金材料包括:A、家庭情况调查表;B、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C、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请表,D、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2、班级评选

班级评选小组根据上交材料情况,再结合学生经济支出状况、日常表现,综合评选。按照每名同学的困难程度进行排序,上报班级辅导员。

3、小组评议

各班评选结束后,汇总在学院评选小组。学院评选小组根据学院学生整体情况进行均衡性的分析、调整,之后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4、学院公示制度(11.9-11.11)

在公示期间,将所有院内评选名单公布在学院信息公布栏,在公示期内接受任何学生的投诉。所有有异议的可匿名反应于学生主管处。

5、系统录入,上报结果

学院年级评选小组在以上一系列的评选之后,将最终结果进行网上录入,对名单再次审核,最后进行名单公布。结果上报学校资助中心。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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