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决定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制订(修订),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各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学校等有关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方面的重要性。与时俱进,认真负责地制订(修订)培养方案,大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应遵循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以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型)为依据,制订适合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3、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由各学院主管院长负责并组织落实。应成立不少于5人(行业内企业专家不少于1人)的专家组集体制订(修订)培养方案。各学院应组织进行充分调研和讨论,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送学校审核后,研究生部备案执行。
4、望各培养单位在制订(修订)工作中严肃、认真、负责。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协同发展,确保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
二、时间安排
新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2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1、2012年3月19日至4月30日,通过调研、座谈,总结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经验,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基本要求和学科发展要求,结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起草专业培养方案。
2、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定稿,并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等程序。
6月30日各学院将通过审核签字后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交研究生部相关办公室。上报材料请采用压缩包形式提交,压缩文件名为:××学院培养方案,包内文件夹分为:“××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专业(领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等。
三、具体任务
本次制订(修订)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任务为:
1、学术性专业47个。其中,修订专业23个,新制订我校新批准的自主设置的专业24个;
2、修订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12个(含多个研究方向);
3、修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8个(含多个研究方向)。
四、联系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联系人:贾桂芹 联系电话:82330077
电子邮件:jiaguiqin@yahoo.com.cn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联系人:汪超 联系电话:82330076
电子邮件:xpu_chw@126.com
附件一:国家关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相关精神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
附件二:任务分解
1、西安工程大学已备案二级学科名单(截止2012年3月);
2、西安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及所属学院;
3、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分学院分专业任务分解表;
4、西安工程大学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及所属学院;
附件三: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系列文件:
1、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学术性学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施细则》;
附件四: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系列文件:
1、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2、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3、全国工程硕士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五:
1、关于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2、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管理规定
3、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的总体要求
附件六:相关模板
1、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2、西安工程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4、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研究生部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