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8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爱华 张克英
副组长:王渊 代锴 陈恒
成员:李艳 王宁 王小红 王保忠 孙永生 孙晓华 李军训 刘晓喆 邵景峰 龚冬生 宋玉 张丽丽
招生咨询电话:029-83119577
监督电话:029-83119577
邮箱:150891018@qq.com
二、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形式
1.2025年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将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有缺额将开通调剂,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及地点在正式复试之前将通过邮件、微信、QQ群等方式通知考生,确保考生知晓。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1.学术型硕士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周五) 复试地点:临潼校区人文楼311
2.工商管理硕士(MBA)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周六) 复试地点:金花校区7号楼
3.会计专硕(MPAcc)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30日(周六、周日) 复试地点:金花校区7号楼
五、复试工作程序和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应届生
①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③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⑤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2)往届生
①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⑤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3)其他特殊考生除满足1或2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②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③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
④“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
⑤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的公函(非全日制考生提供);
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笔试4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20分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业务课笔试科目见《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时长2小时,考试遵照《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和初试科目不同,加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硕士研究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复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特别是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0%。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学院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有缺额将开通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风考纪要求
所有考生须遵守《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签订《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说明
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详细信息见《西安工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3.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信息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便于复试工作而建立的复试考生QQ群/微信群,请复试考生及时入群。入群后要服从管理,严禁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交流、发送、传播任何与复试内容有关信息,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
6.自细则发布之日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相关人员根据需要在考前审核、考后录取、各类复试相关工作等环节,以及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等突发情况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
7.本细则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与管理
复试过程出现突发情况联系电话:029-83119577;
本单位复试工作监督举报邮箱:150891018@qq.com;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xpu.edu.cn/;
管理学院主页:https://guanlixy.xpu.edu.cn/;
学校研招办邮箱:xpu_yzb@163.com。
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