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经过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向学院党委汇报后,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张克英、王爱华
副组长:陈恒、李勃、代锴
组员:邵鹏、吕英娜、龚冬生、谢霈、李根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勃
组员:王小红、孙晓华、孙永生、王保忠
三、推荐原则
以学校关于推免工作基本要求为根本遵循,以专业综合测评为基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四、推荐条件
(一)申请获得推荐资格的本科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2027届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为前20%;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5.0分,或托福≥65分,小语种由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形成意见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艺术类专业由所在学院设定外语最低要求);
5.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无补考记录(未取得学分的通识任选课除外),其中有高等数学课程的专业,高等数学两学期平均分不低于70分;
6.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二)推免成绩计算
1.参加推免成绩计算的申请人须满足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推免成绩计算按照申请人前三学年综合测评M1(15%)+M2(65%)+M3(10%)+M4(5%)+M5(5%),根据前三学年推免成绩平均分排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推免成绩中M3加分项中,经审核认定后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综合测评办法加分:
(1)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3篇代表作;
(2)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每学年限三项。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认定标准为: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前2名;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所有名次均给予认定);同一竞赛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时,按最高分值计算。
(3)限额内加分项,须统一经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或答辩,以专家组认定结果为准;
(4)申请的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符合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支撑材料:
①《专家推荐信》(2份);②思想品德鉴定表;③前三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④身份证复印件;⑤学生证复印件;⑥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雅思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或相应小语种成绩单(证书)复印件;⑦诚信承诺书;⑧其他支撑材料。
五、名额分配
管理学院2027年推免生名额为17人,根据2027届各专业毕业生班级、人数、资格审核情况,在学校分配的推免生总名额基础上,按照1:1.294比例综合确定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
分三类:基础名额+择优分配名额+递补名额。基础名额共计15个,每个专业分配3个;择优分配名额共2个,按照各专业申请学生中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第4名学生中成绩前2名确定;递补名额共5个(每个专业1人),按照各专业申请学生中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第4名学生中成绩第三至第五名3人和其余2个专业申请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第5名确定,确保每个专业都有递补人选。
序号 |
专业 |
学生总数 |
拟分配名额 |
基础名额 |
择优分配名额 |
递补名额 |
备注 |
1 |
工商管理 |
46 |
≦4 |
3 |
2 |
递补1 |
5个专业各有1名递补,本专业内递补为第一优先级;如存在专业内递补用完的情况,该专业空出名额,则按照递补1、递补2……顺序递补。 |
2 |
会计学 |
64 |
3 |
递补2 |
3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53 |
3 |
递补3 |
4 |
人力资源管理 |
52 |
3 |
递补4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
3 |
递补5 |
合 计 |
265 |
|
22(17+5) |
六、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初推、考核复试、录取三个环节的安排,我院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拟定完成日期 |
准备 |
确定方案,启动2027年推免工作 |
9月4日 |
学院 推荐 |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
9月5日 |
学院对推免生成果进行审核鉴定 |
9月7日 |
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开始公示 |
9月8日 |
完成学院相关材料报送(拟推免名单汇总表、推免申请表、学习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获奖等支撑材料) |
9月11日 |
七、推免回避制度
在选拔推免生工作中,工作人员应回避的关系。
(一)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
(二)非直系亲属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
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选拔的,不得参与当年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选拔的,要主动报备。
参加推免选拔的学生有直系或非直系亲属从事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报备。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监督与管理
学院推免生工作坚持“推免标准公开、推免信息(过程)公开、推免名单公开”的“三公开”原则,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学院对初推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初推学生的姓名、综合评分成绩、排名等基本信息。学生如对初推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推免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学院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学校确定正式名单后,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学院联系方式:029-81369582,邮箱:guanli@xpu.edu.cn。
管理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