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两部分,课程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承担的理论教学、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是指学科竞赛、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实验人员等工作量。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专科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计算课程教学工作量的依据是教学任务书;计算其他工作量的依据是相关部门的批文、证书或实物。
第一部分 课程教学工作量
一、基本原则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是学校对学院(部)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按年度统计,作为学校对学院(部)进行年度教学工作总量考核和定编的主要依据。
(二)按30人计为一个标准班(原则上每个教学班人数不得低于20人),以标准学时为计算单位。不同类型的课程(或环节)、不同规模的编班人数,按规定的计算办法折算为标准学时。
(三)开课单位为教学计划中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非开课单位人员兼课均要挂靠到开课单位,其课程教学工作量均纳入到开课单位。非教学单位管理人员每学年兼课教学时数不得超过120学时。
二、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
任务包括: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平时测验、考试(查)、监考、试卷命题、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以及教学日历、教案、教学工作总结等基本教学文件的编写。
标准学时按下式计算:
标准学时=计划学时×k×b×r×α
(k-授课人数系数、b-补贴系数、r-课程质量系数、α-课类取值系数)
1. k-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英语、政治、数学)、本科、专科生授课人数系数取值见表1,研究生专业课授课人数系数取值见表2。
表1 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本科、专科生授课人数系数
学生人数
| ≤25
| 26-35
| 36-185
| >185
| 授课人数系数(k)
| 0.9
| 1
| 每增加10人k增加0.1
| k不再增加
| 英
语
课
| 学生人数
| ≤25
| 26-35
| 36-65
| >65
| 授课人数系数(k)
| 0.9
| 1
| 每增加10人k增加0.1
| 每增加10人k增加0.05
|
表2 研究生专业课授课人数系数
学生人数
| 1-5
| 6-20
| 21-40
| 41-60
| >60
| 授课人数系数(k)(含专业学位课、选修课、小语种)
| 0.8
| 1
| 1.1
| 每增加10人k增加0.1
| 每增加10人k增加0.02
|
2.b-补贴系数取值见表3
表3 补贴系数
开课类别
| 一般课
| 新开课(双语课)
| 开新课
| 开新双语课
| 补贴系数(b)
| 1.0
| 1.2
| 1.4
| 1.5
|
3. r-课程质量系数:优秀课程为1.05、良好课程为1、基本合格课程为0.9。教学质量按同年级同专业学生评教排序,排序第一的纳入优秀序列,排序最后的纳入基本合格序列,同时结合院(部)、系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和专家复评综合确定。
4. α-各类课程的取值系数
(1) 若无专职辅导老师:α=1.0;体育课α=1.0(含各种群体活动、学生早操、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图α=1.1。
(2)若有专职辅导老师,建议:主讲教师取80%,辅导教师取20%。
5. 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1)导师指导硕士生1名共计90学时:其中第一学年为10学时,第二学年为50学时,第三学年(一学期)为30学时。
(2)每个研究生的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环节,合计为3学时,由参加的非指导教师平均分配;
(3)研究生答辩工作量:每生4个工作量,由答辩委员及答辩秘书平均分配;校内教师评阅论文每生3个工作量,该研究生的指导老师不计算工作量。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
任务包括:备课、上课、预做实验、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命题、考试、阅卷评分,以及教学日历、教案、实验总结等基本教学文件编写。标准学时按下式计算:
标准学时=计划学时×n1×n2×n3×b×r
(n1-实验类型、n2-班数、n3-教师取值系数,b、r同理论教学系数)
1. 操作类n1=1.3、演示类n1=0.5、公共机房上机n1=0.7。
2. n3=1。两人指导,建议:实验主讲教师n3=0.6;辅助教师n3=0.4。
3. 四大化学基础准备实验工作量=计划学时×0.5。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
1. 中间环节实习工作量
(1)校内实习:包括金工实习、电子实习等。
任务包括:实习准备、动员、组织安排、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考查和评分,以及指导书、任务书、总结等教学基本文件的编写。
计算公式:标准学时=班数×周数×2学时/天×5天/周×r(金工实习工作量理论教师与指导教师各计50%)。
(2)校外实习:包括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写生等。
① 集中:标准学时=班数×周数×3学时/天×7天/周×r
② 分散(学生自己联系实习):标准学时=学生人数/30×周数×3学时/天×0.2×7天/周×r
2.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等
任务包括:准备、集中讲授、指导、批改论文(设计)报告和评分,以及指导书、任务书、总结等教学基本文件的编写。
计算公式:标准学时=学生人数×周数×0.6×r
3. 毕业论文(专题、设计)
本科、专科毕业论文(专题、设计)任务包括:专题、毕业设计或论文准备、拟题、开题、集中讲授、指导、评阅设计或论文、答辩和评分,以及任务书、指导书、总结等教学基本文件的编写。
计算公式:标准学时=学生人数×n4×1学时/周×周数×r
(1)理、工、艺、教专业类n4=1.0
(2)文、经、法、管专业类n4=0.8
4. 非指导教师参加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总量:
评阅、答辩工作量=学生人数×1学时/生。
注:r系数同理论教学
(四)其他
1. 双肩挑教师减免工作量
教师兼任正校级领导每学年减免工作量定额的75%、副校级领导每学年减免工作量定额的70%、兼任正处级领导(副职主持工作)减免工作量定额的50%、副处级领导减免工作量定额的40%、兼任系主任(教研室、实验中心)和学院秘书减免工作量定额的30%、兼任系副主任(教研室、实验中心)减免工作量定额的20%。
2. 讲座工作量(课外学术讲座):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次计4学时。
第二部分 其它工作量
一、计算范围
其它工作量包括学科竞赛、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实验室建设、实验人员和教学法活动等。
二、计算办法
(一)学科竞赛、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量
工作量计算办法:A总=ΣAi
其中:Ai--单项工作量得分(i=1,2,3,…9)×k,k系数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取值参考见表4。
表4 多单位、多人分配系数
合作人数
| 2
| 3
| 4
| 5
| 排序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系数k
| 0.6
| 0.4
| 0.5
| 0.3
| 0.2
| 0.5
| 0.3
| 0.15
| 0.05
| 0.5
| 0.25
| 0.15
| 0.05
| 0.05
|
1. 指导各类学科竞赛
任务含量:竞赛的组织、集中上课培训,选拔、竞赛指导等。
(1)对于仅上课辅导类的竞赛,按一般理论课学时的1.2计算:
标准学时=集中授课学时×1.2(≤5人,取值为1)。
(2)对于组队参加的竞赛,指导工作量计算如下:
标准学时=集中授课学时×1.2+ξi×队数
(3)指导体育类、外语类、艺术类竞赛工作量:
标准学时=集中授课学时×0.8+ξi×队数
ξi为类别系数,根据指导学生类别来确定,具体取值见表5。
表5 各类竞赛类别系数ξi
说明:
① A类:是指教育部和省教育职能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B类:是指教育部和省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学会/协会的学科竞赛。
② 集中授课学时学科竞赛,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授课计划(一般A类不超过24学时,B类不超过16学时),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③ 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6名。
2. 教学研究工作量
教学研究工作量按项目立项、验收或结题二项累积计算,具体内容与分值见表6。
表6 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表
名称
| 立项
| 结题/验收
| 总计
| 教育部教改项目
| 50
| 50
| 100
| 省级教改项目
| 30
| 30
| 60
| 省、部级学会/协会
| 20
| 20
| 40
| 校级教改项目
| 10
| 10
| 20
|
3. 教学建设工作量
任务含量:项目前期调研、申请立项、建设实施、项目验收等,具体内容与分值见表7。
表7 教学建设工作量
一级类别
| 二级类别
| 立项建设
| 评估或
验收
| 总计
| 专业建设
(卓越工程师)
|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 200
| 200
| 400
| 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 100
| 100
| 200
| 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 50
| 50
| 100
| 课程建设
| 国家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 100
| 100
| 200
| 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 50
| 50
| 100
| 校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 30
| 30
| 60
| 教学团队
| 国家级
| 100
| 100
| 200
| 省级
| 50
| 50
| 100
| 校级
| 30
| 30
| 60
|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国家级
| 200
| 200
| 400
| 省级
| 100
| 100
| 200
| 校级
| 50
| 50
| 100
| 教材建设
| 国家规划教材
| 7学时/万字
| 出版教材后的当年一次性核给。
| 部委级规划教材
(协会)
| 4学时/万字
| 出版教材
| 2学时/万字
| | | | | | |
4.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
任务含量:项目前期调研、申请立项、建设实施、设备采购、教学文件(资料)编写、实验开设、项目验收等,具体内容与分值见表8。
表8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
项目
| 类 别
| 基础工作量
| 立项建设工作量
| 示范中心
(资质类项目)
| 国家级
| 200学时
| 200学时
| 省 级
| 100学时
| 100学时
| 校 级
| 50学时
| 50学时
| 建设项目
(经费类项目)
| 校 外
| 100学时
| 1.5学时/万元
| 校 内
| 50学时
| 1学时/万元
|
注: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工作量。
(二)实验人员工作量
1. 实验人员管理工作量:任务包含实验室人员坐班(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每学期按20周,包含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实验室仪器运行、使用和日常维护;实验准备、设备的定期检修、保养、常见故障的及时排除并进行修复;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并进行功能开发和利用;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实验室管理工作量=200学时×仪器设备完好率系数A(见表9)×实验开出率系数B(见表10)
仪器设备完好率=正常使用仪器设备数量/拥有仪器设备数量。
表9 仪器设备完好率系数表
仪器设备完好率
| 100%
| 90%-99%
| 80%-89%
| ﹤80%
| 取值系数A
| 1.05
| 1
| 0.9
| 0.8
|
(统计800元以上仪器设备数量,特殊原因待维修设备、待报废设备不计入计算数值)
实验开出率=实际实验开出项目数/教学计划实验项目数
表10 实验开出率系数表
实验开出率
| 100%
| 95%-99%
| 90%-95%
| ﹤80%
| 取值系数B
| 1
| 0.9
| 0.8
| 0.7
|
2.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管理补贴工作量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指设备单价大于或等于10万元的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包括仪器设备及其辅助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能正常运行使用,使用记录详细、完整、安放地点的环境清洁。每年按时完成使用统计工作,管理补贴工作量为10学时/每台每年。
3. 实验室开放
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量经各学院申请,报教务处与实验室管理处批准的开放实验室,按照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
(三)教学法等工作量
(1)指导进修教师或青年教师工作量:包括帮助进修教师或青年教师制定计划、指导学习、负责青年教师的考核答疑。指导一名进修教师或青年教师按每学年12学时计算。
(2)教学法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以教学法活动记录为准,每次计0.5学时。
(3)教学检查听课工作量:每课时计0.2学时,由院(系)组织的教学检查听课,计入此项工作量。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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