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结合学校实际与不同学科课堂教学的要求与特点,对《西安工程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西工程大教字〔2018〕14号)修订如下。
一、评估目的与原则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目的是“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评促教是引导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学纪律,督促和激励教师加大课堂教学投入,持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以评促学是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考,促使学生以学为主、勤奋向上的优良学风形成;以评促管是梳理和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管理工作;以评促建是促进评估标准的科学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进教学条件的完善化建设。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学过程评估与教学效果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督导及同行、领导干部、教师、学生等多层面、多维度综合评估的原则,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课堂学习环境。
二、评估范围
凡承担本科理论课程(不含补考、重修课程)、实验课程、体育课程教学的教师均要接受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三、评估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督导及同行评教。主要通过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学院(部)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系(教研室)同行听评课的方式进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专家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工程大教字〔2021〕1号)开展工作,负责对全校本(专)科课堂教学进行常规性、专业性、跟踪性的督查与指导,根据课程类型及学科,填写《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1-6)。相关部门领导、学院(部)领导干部、系(教研室)同行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干部听课制度》(工程大教字〔2011〕13号)开展工作,落实听评课工作,填写《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1-6)。校教学督导专家、相关部门领导评教结果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学院(部)督导、学院(部)领导、系(教研室)同行评教及其结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落实、汇总。
(三)学生评教。学生评教在课程学习中或结束后进行,包括学生网上评教、网下评教、问卷调查等。教务处负责学生网上评教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网上评估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反馈工作。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网下评教、问卷调查等,填写《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见附件7),并负责评估数据的统计和汇总。评估过程中各学院(部)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公正、客观评教,确保学生评教质量。
四、评估结果与运用
(一)教务处根据督导及同行评教、学生评教的统计结果及各自权重,计算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结果,各类评估权重为:校督导评教占50%、院(部)督导及同行评教占30%、学生网上评教占10%、学生网下评教占10%。
(二)教务处每学期末前将汇总后的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结果反馈给各学院(部),各学院(部)将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并督促整改与提高。
(三)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成绩≥90分)、良好(90分>成绩≥80分)、中等(80分>成绩≥70分)、合格(70分>成绩≥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结果可用于职称评审、考核、以及教学名师等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西工程大教字〔2018〕1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工科类)
2. 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理科类)
3. 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文科类)
4. 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艺术类)
5. 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体育课)
6. 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实验课)
7. 西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
西安工程大学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