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May 24, 2012    作者:    阅读:    字体:/ 大    小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17人,列席336人。

中央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了2012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和新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强调全党要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求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把党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党同志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全会指出,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在国内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证。

全会强调,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全会强调,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既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加强对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做好“三农”工作、推动文化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保持清正廉洁,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继续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认真总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功经验,谋划好下一个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认真梳理和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和拓展巡视工作,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财税、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宣传。

第四,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活动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保障性住房等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推进基层便民服务。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和真抓实干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人民网

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记者周英峰)国务院26日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王岐山,国务委员刘延东、梁光烈、孟建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马凯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勇应邀出席会议。

温家宝指出,多年来,我们坚持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反腐倡廉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管理,政府改革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十年来,国务院部门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地方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除依法不能公开的,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部分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1年审计机关向社会发布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等方面审计结果公告8000多篇。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严厉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

温家宝强调,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温家宝强调,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现有的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要逐一审核,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重点放开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强化全过程监控。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整治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问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推进招标投标管理改革。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完善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公开制度,以公开透明促进规范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控制预算事项和支出调整。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全部预算决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

(四)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禁止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禁止使用公款和利用机关影响购置、搜罗奇花异石和高档艺术品装饰办公区域。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金融机构不得赞助与企业经营无关的上述活动。

(五)加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今年年底前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加强现金管理,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定。

(六)扎实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大力加强政风建设,突出整治行政机关懒散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会议多、文件长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清理规范银行、电信、流通等领域服务收费。强化对农村土地权益保障和城乡征地拆迁的监管。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从严查处腐败案件。

温家宝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政府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对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结果要反馈或向社会公布。

监察部、农业部和上海市、山西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来源:新华网

上一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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